業界訊息:
 
四項「電摩標準」暫緩實施
2009.12.24
中國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日前公佈《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下稱《電摩標準》),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電動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範疇」!這項規定將影響2,000多家電動自行車企業和1.2億使用人口,業界爭議聲不斷。

在《電摩標準》的報批稿中,關於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定義規定,最高設計車速大於20km/h且不大於50km/h,整車重量不大於40kg且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50km/h。不少電動自行車業者反應,現在最低配置的電動自行車,應該是36V、10Ah鉛酸電池,按照這個最低配置,整車重量也將遠遠超過40公斤,要低於40公斤,簡直是要廠商的命。

目前中國擁有1.2億輛電動自行車的市場保有量。有專家預測,輕型電動車產業一直保持80%以上的增長速度,產銷量已經佔到全球90%以上。到2010年,中國電動自行車產量將超過3,000萬輛,出口達580,000輛大幅增加,並將逐步取代中國農村摩托車市場,向東南亞、南亞國家蔓延。

12月15日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會同國務院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共同研究《電摩標準》中4項國家標準的相關問題。考慮到目前電動摩托車是一個新興產業,制定好一系列相關配套政策還需要一個過程,因此決議標準中涉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內容暫緩實施(原訂2010年元旦正式實施)。同時,國家標準委責成相關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加快修訂《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以便使該標準既能夠符合產品在安全、環保和節能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更能切實維護消費者安全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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