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進口商Dynacraft指控三大生產廠

原產地資料不實

由於三大廠的美國製名稱誤導,妨礙了正當的銷售競爭,且由於三大自行車生產廠的促銷手段,僅去年一年內,Dynacraft其銷售額損失就達一億美元。

文◎編輯部


來自美國業界消息指出,1995年11月21日,美國自行車進口批發商Dynacraft向麻州的波士頓地方裁判提出指控,控告美國三大自行車廠Huffy、Murray、Roadmaster違反商標法以及州法令。

不實標記,違反商標法

Dynacraft控訴3大廠的理由是:由於這三家生產廠所使用的Coasterbrake、齒輪、Shifter、變速器、煞車器、座墊、輪胎以及內眙等主要零件均為外國製,但卻標榜「Made in USA」,不但違反商標法,同時也違反了麻州有關禁止以不正當的標示導致不公平的川法律規定。

根據1930年美國關稅法的規定,凡是進口到美國當地的外國產品,均應註明原產地國家,以尊重最終消費者知的權利。此外,該外國製品在美國製造的過程中,於機能及用途上發生「實質性變化」之情況下,沒有標記原產國的義務。但若是該外國製零件是於末組裝狀態下,僅僅以零售用之箱子再包裝時,不視同「實質性變化」,就得標明原產地國家名稱。Dynacraft公司在此次指控中,即以Huffv、Murray、Roadmaster出貨時裝箱的未組裝狀態,依據上述法條規定,控告三大廠自行以「Made in USA」的名稱標記,將產品售予零售店及消費者;同時在一項有獎徵答之文稿中,均放入就購買動機是否「由於這是美國自行車?」一詞,有誤導使用者及消費者的嫌疑,故提出這次的指控。

三大廠被控妨礙正當競爭

據了解,Dynacraft指控三大自行車廠的動機,其實是想扳回在零售網路上漸漸失去的優勢。Dynacraft是從中國進口自行車,以Magna為品牌,販賣給Walmart、KMart、Sears等量販店及廉價商店之企業。由於美國現在流行推廣「Buy American」(購買國貨)的運動,再加上三大自行車廠強力標榜美國自製產品,宣導美國人愛用本國貨,因此這三家公司的訂貨明顯增力口。

要求賠償一億美元

反之,由於三大廠的美國製名稱誤導,Dynacraft認為這妨礙了正當的銷售競爭,且由於上述三大自行車生產廠的促銷手段,僅去年一年內,Dynacraft其銷售額損失就達一億美元。因此Dynacraff向三大生產廠提出:停止以美國製標記誤導民眾視聽,同時要求賠償上述損失一億美元。

如果Dynacraft的主張得到認同,那麼以後自行車在出貨時,倘不具完全組裝狀態,則可能因未組裝之全部零件為非美國產品,而不得使用「Made in USA」。因此對於此次的控訴案,麻川波士頓地方裁判將如何做出判決,勢必將引起美國業界廣泛的重視。

 

 
(發佈於: 1995/ 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