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反傾銷稅持績課徵

文◎編譯小組


  歐洲的反傾銷稅,將在未來至少兩個月之內繼續保護歐洲製造商免受來自印尼、馬來西亞和泰國進口商品競爭。歐洲的SecondComittee of Permanent epresentaives(永久性代表的第二委員會)於去年12月舉行會議並決定繼續課徵反傾銷稅,有效期間為1995年10月起至1996年4月13日止。

歐洲自行車製造商協會主席Brian Montgomery表示:「我們很高興獲得延長兩個月的保護期限。即使我們無法確知這項稅賦在未來是否會更加延長,但我們仍為眼前多兩個月的保護期感到興奮。


摘譯自美國Bicycle Retailer雜誌1996年3月1日

 

 
(發佈於: 1996/ 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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