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氏折疊車的宣告與控訴


決定將其折疊車專利授權給符合資格的廠商
針對龍通關公司的控訴已進入刑事法庭審理程序

文◎編輯部


全球享有高知名度的折疊式自行車製造商美國韓氏公司(Dahon Califor-nia,Inc.),將於1996年10月2日發布一項計劃,將該公司專業折疊車專利技術授權給符合資格的合作廠商。由於該公司將繼續以製造和行銷Dahon品牌的折疊車為首要目標,因此該公司期待藉由分享其所擁有的折疊車專利技術,激發折疊車市場的成長加速。

以設計優勢爭取成本效益

  Dahon公司總裁韓德瑋(David Hon)博士表示:『由於近來折疊車的需求激增,造成許多公司希望加入此一市場。而問題是,如何設計一部折疊車,使其擁有良好騎乘表現、輕量、方便折疊、可靠、而且低成本並非一樁易事。它同時需要耗費相當可觀的資金、人力以及時間。對於希望躋身此一市場的公司而言,開發一部折疊車最快速與最節省的方法,是利用我們已獲事實證明的技術。我們當然也可以從中獲益,因為我們可以增加行銷管道並獲得其它公司的行銷力量。顧客們所獲得的利益,,足可以更廣泛地選擇不同型式的折疊車。』
  Dahon公司擁有五十種以上的國際性專利,其中包括各種折疊車架、車架鎖以及零組件等o Dahon公司每年申請的專利品平均達五種之多。Dahon的設計優勢有助於最新的製造程序,獲得最大的成本效益與功能。
  韓德瑋總裁補充說:『Dahon公司的使命,是提升自行車的使用,使其成為一種健康的、提升環保效益的交通工具。』他說:『假如我們出售自己的技術並推廣自行車騎乘人數,將有助於完成自己的目標。』這項技術許可計劃目前已經展開。

訴諸法律行動保護專利權

  Dahon California, Inc. 亦將於1996年10月2日宣布:該公司指控龍通關公司數位創立人的刑事訴訟案,目前正由檢察官偵辦中。而被告所屬之龍通關公司為近年來成立之折疊武腳踏車公司,從1996年7月5日第一次開審以來,該案目前仍在審理過程中。Dahon公司指控這數位創立人於在職Dahon公司期間竊取相關技術與設計,並於同一期間前後離職後並隨另組龍通關公司,依竊取之技術生產同類之折疊式腳踏車。此外,Dahon公司也指控被告數人違法用竊得的技術申請專利權;龍通關公司的被告人包括其總裁和研發主管等在內,大部分被告在成立龍通
關之前,全部受聘於韓氏公司。而其所生產的數種折疊車,與所申請之專利與Dahon設計極為近似。其申請之『專利』亦為專利局數度駁回。
  韓博士說:『由於個案目前仍在進展中,我們不願多加置評,但是我們擁有說服力強的證據。』他指出:『台灣有多家廠商涉嫌侵權,Dahon已對部份公司予以警告。台灣在打擊猖獗的非法仿製方面有長足的進步,因此我們希望這項個案的進展對我們有利,且有殺雞警猴的作用。』
  Dahon公司的折疊車型種類繁多,從16吋的通勤車乃至26吋大型的登山車,應有盡有,不僅早期進入折疊車行業,並且懂得行銷,所以Dahon這個品牌在折疊車中已奠定了相當的知度。總公司設於加州,在台灣、中國大陸以及荷蘭各地均設有工廠或分公司,該公司的自行車是以Dahon和Birons兩種品牌進行銷售,並以OEM許可方式售與相關廠商。

龍通關(Neobike)也有話要說

  敝人曾任職於韓氏公司是事實,敝人離開韓氏公司後為擺脫韓氏公司可能之污蔑,龍通關產品大都來自合法之技術合作授權以及自行開發之機種,無論折疊方式或機構設計,都可看出明顯之不同,龍通關產品取代了韓氏大部份之海內外市場,才造成韓氏指控敝人”竊取”,敝人在赴韓氏服務之前已有各種產業機械20年以上之研發經驗,敝人之專業能力,在韓氏公司只是不斷付出,何須需取技術!且敝公司兩名員工與韓氏公司簽約兩年內不得任職同業工廠,本公司接獲宣告立刻令其停職,待滿2年後再回到本公司上班,本公司完全依法行僱用員工。
  龍通關生產的折疊車Neobike目前產品重視品質,在國際上戰戰競競建立品牌形象,在日本及西歐,目前皆是折疊車領導品牌,而韓氏公司目前正在消耗五、六年前敝人辛苦為它建立起來的Dahon形象,使用大陸零件、價格競銷,國際品質紛爭不斷。 Neobike產品最大特點是”展開更大、折後更小、強度更強、乘騎更舒適”,折疊機構已獲全球專利(美、日、英、中、台灣、大陸)並在84年獲精品獎、優良設計獎、國家設計獎及績優研發廠商獎:而且市售各廠牌疊車的最大區別在於折疊車各具特色,且各家皆已申請專利,而Neobike亦不例外。未來研
發方向:電動折疊車、輕量折疊車、環保折疊車""。
  根據蕭建昌總經理表示,有關韓氏公司基於商業競爭手段,控告本公司竊取,本公司已委託律師依據事實有力反駁,相信邪不勝正,韓氏公司將自取其辱。 (關於龍通關公司蕭建昌總經理的看法與立場,本文僅輯錄相關重點並依原文刊出)

 
(發佈於: 1996/ 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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