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編輯部 隨著國家政策的開放與改革,為了使輪界也能適時掌握相關資訊,自行車輸出同業公會特別在11月15日在台北國際會議中心舉行的二屆第二資貿易商委員會中及28日在台中福華飯店邀請了學經歷均豐富的華僑銀行基隆分行黃清雄經理,主講OBU境外金融中心操作實務。
歐洲美元是OBU前身 論及今年輪界市場和如何操作境外金融業務,黃清雄經理首先對國內一直在提倡境外中心甚至轉運中心等的背景由來做了一個概要的說明。一般而言,所謂「歐洲美元」(在美國本土以外流通的美元),係二次大戰後的美蘇冷戰所致:當時共產國家非常害怕其在美國銀行的資金因此被美國凍結,紛紛將資金轉至歐洲銀行,加上英國彼時恰巧因經濟蕭條而推出許多優惠措施如利息高且不需繳所得稅、甚至可以自由在市場上流通等,便吸引了這些資金流往歐洲市場,成了OBU的前身,也對歐洲戰後的復建工作很有幫助。 新加坡由於英國在戰後抽離原駐軍之資金,在經濟大受影響卻又無法可想之下,仿效跟進,形成了以新加坡為主的「亞洲美元」市場。因為有這兩個成功的先例,世界各國群起仿效,包括台灣在1983年成立的境外金融中心等。在此情況下,美國開始有所警覺而成立了IBF(International Banking Facilities)境外機構,只要設立者便有如存款利率、免稅等優惠,才把資金逐漸吸收回來。 境外中心的成立,使得每一國之主要貨幣如美金有分美國本土的美元及亞洲、歐洲美元、德國馬克有德國本土馬克及歐洲馬克等,不一而足。
設立境外公司好處多多 國內大公司成立境外公司似乎是未來必然的趨勢,例如目前台灣積體電路公司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所成立的控股公司,以及宏碁電腦公司等均籍以對外投資,其原因大致可由節稅、資金運用及分散投資風險等方面。例如: 一、節稅:設立金融公司的目的首先是在經濟不景氣之下是否可以增加一點盈餘出來,在境外中心設立公司後,可將各部交易記帳轉移至此,便可免除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甚至印花稅。 二、做為資金靈活調度中心:在台灣的公司只要拿到國際證照並在台灣各銀行的OBU分行開戶之後,即可以此做為資金調度中心,不僅利率及免稅條件優於香港,調度資金手續也省便許多,只要填妥匯入申請單,隨時可進出。 三、分散風險:有些公司成立海外子公司只是為了從事投機性且風險很大的活動操縱,因為若不賺錢,倒閉的也只是子公司,與母公司毫無牽連。境外子公司則除了有此好處,其資料更是受到保護的,除非與人訴訟,連一般稅捐機關也無法查閱。 四、規避外匯管制,不受國內金融法規限制。 五、多一個融資管道,可向國外銀行借得較低利率的資金,如台塑在美分公司可以當地企業身份向美國銀行貸款及從事套利操作;企業也可在台幣匯率升值很高時,將所貸款項匯入並兌成新台幣,存款投資或反覆轉換,都可獲得很高的利益。而小公司業者也可以如法炮製,只要親友當中有國外護照者即可在境外中心開戶,依例套匯差及利差來賺錢。 九七香港問題頓成焦點
在講解了境外中心的來由及其優點之後,僑銀OBU經理黃清雄進一步對境外中心做了詳盡的介紹。他說,所謂境外金融中心(Offshore Banking Center)係指國際上凡國家(如新加坡)、地區(如美國德拉瓦州)或都市(如香港),能立法或減少或廢除金融業務管制,並在租稅等方面給予優惠待遇以吸引國際銀行參加經營行列,並以非本地居民的個人(持國外護照)或公司(境外子公司,可交由會計公司申報,如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設立,只要2,000美元即可取得執照)為交易對象者。 不過,並非任何國家都可以設立境外中心,亞洲目前已設立的有日本、大陸浦東、香港、新加坡等。菲律賓五年前雖然也已經設定但發展有限,因為其無法提供穩定的政治制度及外匯環境,而這卻是設立要件之一。此外較重要的要素為現代化的通訊設施、與主要金融中心的國家保持良好關係及放寬或取消外匯管制。 例如香港在1997年就要回歸大陸,而大陸卻又發展上海浦東,一般便質疑二者是否會互相衝突,但其實這樣的情況並不會發生,因為每個境外中心的功能取向並不相同,例如新加坡近於全方位,香港重於吸取資金等,未來台港滬應該也將朝不同方向發展並強調互補。 此外因應香港回歸大陸的金融問題,大陸方面在兩年前即組織了一個共有57人的委員會,其中1/3為香港代表,通過了香港基本法,決議在1997年7月1日開始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長達50年不變。黃清雄經理指出,因為原先治理香港的英國政績頗佳,所以為了防止回歸後香港投資等方面大跌並做一良好回收領地示範,以收攬人心,所以大陸方面一定會維持香港的繁榮。在此「一國兩制」之下,人民幣在香港屬外幣,港幣仍為主要流通貨幣,唯一仍不可解答的只有在發生狀況時的責任歸屬權。 黃清雄經理指出,因為原先治理香港的英國政績頗佳, 所以為了防止回歸後香港投資等面大跌並做一良好回收領地示範, 以收攬人心,所以大陸方面一定會維持香港的繁榮。 對大陸投資有好處嗎? 當講解課程告一段落僑銀OBU經理黃清雄也仔細地回答與會業者的提問,包括公會總幹事廖令東提出的對大陸投資設廠的實際操作問題、以及業者所提對國外如何借錢、在台灣已繳過營利事業所得稅可否再決入OBU等問題。他指出,一般而言,國內股公司除提供土地、機器設備做為擔保之外,股票、存單也可據以申請設立境外子公司,金融中心並將核准一個信用額度,而此額度亦為海內外所共用。在借款方面,若境外中心不瞭解該公司性質而發生困難,則可請經常往來的銀行開具一張「擔保信用狀」藉以向當地銀行借款給當地子公司,亦即可以將台灣母公司的信用額度挪給國外的子公司共用,因為在國外,銀行是否借款並不足視母公司之狀況,而是開立信用狀的銀行。因為銀行間都會有一定的信用額度,通常在一萬美金之內都僅需這張信用狀。 至於台商在大陸方面面臨最多的就是資金取得問題,因為在現行政策下,台商無法如同香港或日本可有大陸在地銀行支援,另如土地問題,在大陸之土地需具有國土證才是有效交易,而一般銀行除了檢視國土證之外尚視所投資之機器設備之價值、週轉每月營運量等在當地營運狀況,這是因為一般在大陸投資都外銷至國外,例如所謂的「三來一補」企業即是(註: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這些都是因為大陸獎勵外銷的緣故,所以也導致所賺的錢都只能滯留大陸,而境外子公司卻可解決此資金問題。除此之外,境外子公司亦可解決台商欲抵押土地或機器設備的問題,例如大陸銀行和香港銀行有來往,台商即可利用境外子公司委託香港銀行開立擔保信用狀給台灣的銀行以借錢給香港之境外公司。 地址加「CO.」萬無一失
此外,台商境外公司可利用大陸設廠時的押匯出口文件至台灣押匯(即大陸出口、台灣押匯),形成資金來源,若國內需要錢也可利用匯款方式,當天即可週轉運用。台商並只需在信封後加註「CO.」之後再加台灣公司地址,讓國外客戶見此單據即萬無一失,設置的意義和在國外設立控股公司的道理相同。 除了向黃清雄經理討教金融問題之外,貿易商委員會會員們也針對九七年台北展建議事項、業界價格惡性競爭等案進行討論,並呼籲會員在國外參展時最好選擇Interbike、IFMA或台北展等參加,以節省經費與人力支出。 所謂「賺10筆比不上虧一筆」,金融是所有產業相關的一門重要學問,但願金融中心的設立能推動輪界突破困境,榮景可期。 境外金融中心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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