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編輯部 針對歐聯自行車反規避的調查案,據稱已有初步結果。歐執委會將於’97年1月中針對歐洲進口商採取「綠色名單」、「黃色名單」及「未列入綠色名單」等管制,其內部的建議處理方式有三: 第一、凡是調查中被認定未實施規避反傾銷稅之進口商將被列入「綠色名單」(Green List),得以自由進口零組件,但限於自行組裝成車,不得轉售。而未被列入「綠色名單」之進口商所進口之主要零組件(車架、前叉、剎車組、齒輪組、把手及車輪),將被課徵成車之反傾銷稅30.6%。除此之外,依關稅法,若進口之管制零件可組裝成整車,則視同整車,需課以11%的關稅;若純以零件進口,則依照零件進口關稅2%繳交。 第二、未被調查之進口商(或已被調查但情況已改善者)得向執委會申請個案調查。一旦申請被接受後即可被列入「黃色名單」(Yellow List),而可以自由進口。但仍需實施進口登記,若調查結果確定仍有規避行為,則需繳30.6%反傾銷稅。 第三、執委會對於零件原產地之認定,可能採取嚴格的新標準或更多證明,以防止大陸產地之零件以他國產地的方式來再度規避新措施。
歐盟進口商主要零組件課徵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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