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編譯小組 加州一個由自行車零件配備廠商所組成的協會-Group 2000,最近向UCI(國際自行車協會)請願,要求更改即將自西元2000年起實行的限制條款。 Group 2000包含超過30家以上的廠商,諸如Connondale、GT Bicycles及Trek等公司。還有許多廠商及人士紛紛在Anaheim國際自行車展的Airo International攤位上簽署加入這個組織,而加入Group 2000並不需支付額外費用。
Group 2000的另一項建議,是要求在國際性自行車比賽中使用的車種,必須是在市面上已流通使用一年以上的款式。 UCI的規定,限制了自行車設計的參數,例如有一項條款規定車架必須為傳統鑽石型設計,另一條款規定Aero Bars不得超過前輪,以避免車手採用「超人」姿勢,這是由英國人Scot Graeme Obree所創先採用,並在`96年亞特蘭大的夏季奧運中廣受歡迎。 UCI的會長,Hein
Verbruggen說明:改變規定是為了避免讓自行車賽的焦點成了自行車,而非車手。
合理規定下達成共識
Airo International會長,同時也是Group 2000發言人Craig Truner表示,Group 2000希望能在不妨礙自行車業的技術發展下,協助UCI達到其目標。 「我們想和Verbruggnn及UCI共同合作。你總不能突然闖入UCI,去阻止所有條款的變更,這不是辦法!唯一成功的方法是攜手合作。」Turner說。 Jeff Broker,美國奧運學會的運動造型機械技師,與USA Cycling及UCI協力推動條款改革。Broker贊成訂定條款,限制座墊到手把頂的長度必須為座墊中心到踏板軸長度的90%以內。 「我們選擇接受UCI的理念,並試圖在合理的規定下達成共識。即使有90%的長度限制,仍有車手能採用超人姿勢。這是在單純化與公平性下的一個妥協。」Broker說。 就目前UCI的條款規定,身材瘦小的車手能採用超人姿勢,反而身材高大者不能。 「UCI對90%長度限制的方式極感興趣,且應該會採用。我們現正和UCI溝通協議中。有人說我們的建議與UCI所希望達到的理念有許多相似處。當然UCI擁有最後決定權。」Truner說。
摘譯自美國Bicycle
Retailer雜誌1997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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