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通過的巴西新交通法提供了自行車騎士許多的權益,使得騎士終於可以昂首騎 駛於道路上;當然,新法也定下不少強制性的配備規定。 文◎編譯小組 巴西新交通法將改善自行車騎士在道路上的權利,使得他們能騎駛得更安全。 1998年1月22日,當巴西新交通法(CTB)生效時,全 國的自行車騎士實在可以好好的慶祝一番。此法終於承認自行車是一種交通工具, 並保障騎士們在國內道路行駛時的權利。不單單如此,交通法第9503條也保障自行 車騎士在面對汽車、公車、卡車時,給予騎士優先權。對於想超越自行車而不減速 又不保持至少一公尺半距離的駕駛員則定下了罰款(第201條),這將使以往仗著開 車而「稱霸」的人了解到此法的重要性。 誰最弱小 誰就優先 自行車享有優先權,主要是因為車體較薄弱,在巴 西新的交通法裡,是以「弱肉強食」的反理論來對待各項交通工具。也就是說,誰 最弱小,誰就享有優先權。如此,汽車在面對公車或卡車時就有優先權;自行車面 對機動車輛時,同樣地有優先權;而行人則在面對任何交通工具時享有第一優先 權。根據憲法第68條第一款:自行車騎士,如未騎而推著自行車時,他的權利與 義務和行人相同。 依照新法,自行車騎士的責任也不少。自行車必須 配備喇叭、左邊後視鏡以及晚間反射信號裝置。除此之外,應當靠右行駛,而不是 反方向。 工程師Gunther Bantel是促成自行車在新交通法裡有一席之地的重要人士。他是 聖保羅市環境綠化處「自行車騎士計劃案」的協調員。Bantel說:「我覺得自己像是 少數民族,不斷地為交通法改革而努力。在富裕的國家中,通常把自行車看得比窮 人更重要。」 巴西Night Bikers Club的總經理Renata Falzoni也是為推動此法不遺餘力的另一位有心人士。他曾以16天的行 程,率領多名騎士騎往首都巴西利亞,向巴國總統遞交一份請願書,希望他支持並 落實執行新交通法。 Renata認為,如沒有政府以及騎士們對CPTRAN、CET、DETRAN、DERSA等相 關機構施壓,新法可能無法達成。這個團體總共騎了1318公里的路程,以推動此 法案的通過。 交通教育從小孩開始 而對「Guia Bike na Rua」(路上單車指南)的作者Cle Anderson來說,讓全民了解此新政策的改變是很重要的。 他指出目前的首要之務是告訴大家,如何騎駛單車以及騎士的權利與義務。騎士們 必須知道道路行駛的法規,而駕駛員則需要了解怎麼對待騎士。 依據第76法條,自1998年起,入學預備班的小孩子 都將被要求上有關交通安全與規則的課。Bantel解釋:小孩子是交通教育的基礎,而 他們必須懂得自己的權利。她說:當預備班的小朋友開始認識我們的工作時,一切 情況將有所改變的。 根據立法第105條,喇吧、夜間前後側與踏板的信號裝置、左側後視鏡,是騎 士保障自身安全的強制性裝備。 Renata Falzoni在巴西新交通法通過後,就開始使用喇叭,並表示非常喜歡這個體 驗。「我覺得用喇叭酷呆了!它就是單車的標誌,用來驚惕行人。」她也提出使 用左側後視鏡的重要性。 新交通法並未將安全帽列為強制性的安全裝置中。
「路上單車指南」作者指出:CTB(交通法)應該建議安全
帽的使用。
摘譯自巴西BiCi Spore雜誌1998年1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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