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編輯部 阿根廷經濟部第811-98號決議案判定我國及大陸輸銷阿國自行車、機車鋼絲及戴帽鋼絲傾銷案成 立。於此案中,阿根廷調查台灣、大陸的涉案傾銷差率分別 為44.30%至53.34%與113%至270.65%,判定對阿國工業造成損害,並強調在7月21日 判決生效後需設定FOB價格:(如左所示),其強制規定有效期間 為二年。而阿國海關在生效日60天起,對涉案產品之進口要求 檢附產地證明書,且若進口價格低於上述標準,阿國進口商需補足差額始准提 關。 此傾銷案成立對兩岸相關製造廠將造成衝擊,就連貿易商也受到波及,因為先前接
到的訂單已備料生產,但如今高額反傾銷稅將使兩岸幅條工
廠失去競爭力,貿易商不得不考慮向印尼、馬來西亞等鄰近
國家進口。
價格單位:每籮(Gr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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