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大陸對阿根廷鋼絲及戴帽鋼絲傾銷案成立

文◎編輯部


根廷經濟部第811-98號決議案判定我國及大陸輸銷阿國自行車、機車鋼絲及戴帽鋼絲傾銷案成 立。於此案中,阿根廷調查台灣、大陸的涉案傾銷差率分別 為44.30%至53.34%與113%至270.65%,判定對阿國工業造成損害,並強調在7月21日 判決生效後需設定FOB價格:(如左所示),其強制規定有效期間 為二年。而阿國海關在生效日60天起,對涉案產品之進口要求 檢附產地證明書,且若進口價格低於上述標準,阿國進口商需補足差額始准提 關。

此傾銷案成立對兩岸相關製造廠將造成衝擊,就連貿易商也受到波及,因為先前接 到的訂單已備料生產,但如今高額反傾銷稅將使兩岸幅條工 廠失去競爭力,貿易商不得不考慮向印尼、馬來西亞等鄰近 國家進口。 

 

 

台 灣

大 陸

戴帽鋼絲

0.8mm-2.0mm

U.S.$2.4

U.S.$2.25

2.0mm-2.5mm

U.S.$3.10

U.S.$3.10

鋼絲

0.8mm-2.0mm

U.S.$1.75

U.S.$1.64

2.0mm-2.5mm

U.S.$2.26

U.S.$2.26

價格單位:每籮(Gross)

 
(發佈於: 1998/ 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