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原先指控中有關聯邦法部分已於去年被否決,但SRAM 對Shimano不公平的商業行為仍索賠合計三千萬美元以上的賠償。此案於1996年 提出至今,將可能在今年11月時的聽證會後告一段落。 文◎編譯小組 去年,Shimano 美國公司的律師團,成功地為該公司的兩樁產品責任訴訟案取得和解。然而對於SRAM於 兩年前提出的一項指控,他們目前仍在努力蒐集證據以試圖反駁。今年秋季, 在加州某處法庭,將可能對此案進行最後一次聽證會。 去年,Shimano放棄對陪審團所判決的1350萬美元賠償案提出上訴,改以一 筆未對外透露的金額和Derrick Kennedy達成庭外和解。Kennedy於1991年時因所騎乘的懸吊式煞車線斷裂,落至輪胎,造 成車輪卡死並將他反拋至把手前方而受傷。Hillel Lewis是一位費城律師,他於去年七月代表Kennedy出庭,「 Derrick Kennedy對於纏訟已厭倦不堪。他目前情況相當好,並自己擁有一棟新居。」 Lewis在達成和解時透露。 類似的產品責任訴訟案仍可預見 Lewis勝訴的原因,係基於幾位專家均指證Kennedy所騎的 Raleigh自行車煞車線之所以斷裂,是因為它纏繞到立管下 方一個小型滑輪所致。 Lewis並預言在未來二、三年內,業界將可以見到一股類似的產品責任訴訟 熱潮。「目前仍有數以千計的人們擁有這種自行車,問題只在於他們的煞車線 何時會斷裂而已,而業界至今仍未針對這個問題尋求解決之道。」 Lewis指出。 Shimano也和Mark O`Connor提出的指控達成和解。這位芝加哥男子去年因登山車曲柄斷裂而受傷。O`Connor 的律師Steven J. Rosenberg原計劃對Shimano提出共同起訴,然而在O`Connor 受傷的兩個月後,Shimano展開了業界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曲柄召回行動。「 這項召回行動避免了提出共同起訴的必要。」Rosenberg表示。 SRAM再度挑戰Shimano Shimano在與SRAM漫長的訟戰上並未取得多少進展。SRAM 於1996年2月提出指控,宣稱這家日本製造商違反了美國聯邦反托拉斯法以及加州商業暨專業 法規。 據Shimano的律師Bill Wegner表示,去年,一位法官否決了SRAM所提的壟斷性商業行為、產品限制及大削價等聯邦 法的指控,「目前所餘的指控項目,只剩在加州低於成本的定價、違反合約, 以及在加州進行非公平性商業行為,如此一來,訟案的規模已經變的小多了。」 他並指出,一場陪審團出席的審訊,已訂於今年十一月舉行。 SRAM宣稱Shimano違反了兩公司於1990年時達成的機密性和解條約。該次和 解係因SRAM指控Shimano公司用不當方式將SRAM排擠出變速器市場,此方式乃 指自行車製造商必須以整組方式購買Shimano零件組,否則需付額外溢價。 代表SRAM的聖路易斯市律師Richard Walsh表示,雖然Shimano在那次和解之後重新擬定了計價方式,但該公司仍暗中 恢復不公平的商業行業。「我們有信心陪審團將發現Shimano將 變速器價位訂的低於成本,以便打擊SRAM,同時並提高其它零件成本,以致消費者或業者都無 法獲利。」Walsh表示。 在SRAM的最初控訴中,該公司要求一千萬美元以上的損失賠償,加上加州 法律允許的三倍賠償金,再加上至少二千萬美元的訴訟費及懲罰性賠償。「我 無法評論我們計劃索賠的金額,但這些都是訴狀中所列舉的數字。」Walsh 表示。 摘譯自美國Bicycle Retailer雜誌199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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