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行動保護消費者 展現企業責任

信隆回收CH-350前叉

文◎編輯部


國消費者產品安全法CPSA第15條款規定,當產品行銷流通予市場上如發現有瑕疵或不符合消費者安全 委員會CPSC的安全守則,或有可能造成消費者受傷,須向CPSC提出報告並須按 照規定做回收(RECALL)的動作。CPSA法條15明確規定如果產品有瑕疵,製造 商、進口商、經銷商、零售商等都有責任向CPSC提出報告,報告的重點因素有 二:(1)產品未能符合消費者安全使用標準或違反安全規定;(2)因有瑕疵可 能導致消費者受傷。因此在美國任何產品都有產品安全法來保護使用的消費者。

回收瑕疵品是企業負責任的態度表現

  為了保護消費者避免受到傷害,在行銷和製造體系中的任何一個環結都有責 任向CPSC消費者安全委員會提出報告。一經提出報告,CPSC就會要求廠商提出 相關產品研發測試資料、生產數據、市場流通數據、客戶資料、產品瑕疵、有 無受傷者、受傷程度,補救方式及程序,回收(RECALL)方法及回收對象造冊, 透過廣告新聞媒體等的告知回收程序等,回收程序進行的過程中每月還須向CPSC 作進度報告,直到完結。

回收又分為自願回收與被迫回收。自願回收可以避免懲罰性的賠償金,被迫 回收就會有懲罰性的賠償金。而懲罰性的賠償金為一般賠償金的數倍至數十倍。

在保護消費者方面有強烈意識的美國,回收是很平常的事,但是在台灣甚 至在整個亞洲,對保護消費者的意識,除了日本以外一般都比較弱,一看到報 紙、新聞媒體的報導,就以為回收是一個不大好的形象,在不瞭解美國的消費 者保護法之下,這完全是一種誤解。

信隆對於保護消費者安全不遺餘力

董事長廖學金表示,信隆(HL CORP)是一家有擔當、負責任的公司,有義務擔負行銷全球的產品安全,以保護消費 者的權益。依據美國消費者保護法,信隆按照CPSC的規定提出前叉CH-350可能 有一批生產上的一些瑕疵報告,並按照CPSC的回收作業規定作自願回收的程序, 其目的就是為了保護消費者。

因為有兩位青少年騎乘HUFFY公司的VERDICT型號26989登山車,該登山車裝 上信隆製前叉CH-350,因碰撞前叉折裂,人跌倒受傷,手臂、面孔、牙床擦傷。 上述出險事件發生在愛荷華州,兩名青少年經醫療後現已痊癒,客戶HUFFY公 司為避免以後的官司訴訟,該筆出貨到美國HUFFY的產品CH-350前叉總共1425 支,HUFFY方面認為有可能出問題的只有一批,不會超過350支。但基於消費者 的利益和保護消費者的安全,HUFFY建議HL表示,該公司向CPSC報告並作全面 性的回收,HL向來就是以消費者權利和安全為首要責任,配合客戶HUFFY的要 求與建議,立刻聘請專業律師作回收的動作,並把更高檔的CH-360免費替換給 所有用CH-350前叉的消費者。因此在報章雜誌上都刊登了信隆HL負責任、有擔 當的產品CH-350回收的廣告,也向全美國、亞洲、全世界宣示保護消費者的安 全第一也是信隆HL的責任,所以,國內外的新聞才會出現上述回收資訊。

信隆公司按照CPSC的規定以及回收的程序,透過HULLY的銷售網,寄出上 千封回收通告函件給所有使用CH-350前叉的消費者之外,在報章雜誌上都刊登 了CH-350前叉回收的廣告,以及免費更換高檔次的CH-360前叉,到1999年10月 5日止已經收到前叉CH-350共25支,也就是更換了高檔次的CH-350前叉25支。

信隆公司為了避免社會大眾的誤解,特此簡單的介紹了美國的消費者保護法, 美國消費者安全委員會(CPSC)的一些規定,信隆為了保護消費者,因此按照 CPSC的規定,實實在在的來處理可能有瑕疵的產品CH-350前叉,讓裝配廠商用 得安心,消費者使用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