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陳柏如
自1987年11月政府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以來,隨著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雙方經貿關係快速發 展,台商赴大陸投資設廠也日益增加。據統計,截至`98年 10月底止,台商間接赴大陸地區投資案累計已超過二萬一千五百件,而國內自行車業到 大陸投資設廠的家數也超過一百多家。在大陸外商投資比例 中,台商位居第三位,僅次於港澳及美國,足見台商在兩岸 貿易、兩岸良性互動及大陸經濟改革上的確扮演要角、貢獻 良多。 由於大陸政經環境多變、朝令夕改,相關經貿制度規章不夠健全,雙方亦尚難經 由協商保障台商在大陸投資的權益,有鑑於此,台灣區自行 車輸出業同業公會(TBEA)與經濟部投資業務處在11月15日假台中福華飯店共同舉 辦「自行車業大陸台商負責人聯誼座談會」,藉此讓政府部 門與自行車業大陸台商能針對大陸投資進行雙向溝通,讓政 府相關單位瞭解台商在大陸投資經營的現況與遭遇的困難與 挫折,期望政府能給予協助並納入制定大陸經貿政策的重要 參考。 座談會由TBEA曾鼎煌理事長主持,列席長官包括:經濟部投資業務處林能中處長 與朱家一組長、陸委會經濟處傅棟成處長、經濟部投審會嚴 重光組長、海峽交流基金會連正世副處長、經濟部國際國貿 局第四組徐純芳組長、經濟部工業局葉維煜技正、外貿協會 等相關長官。 重視傳統工業的發展 TBEA曾鼎煌理事長指出,基於成本與競爭力考量,台商赴大陸投資蔚為風氣,但 根留台灣的觀念很重要,因此呼籲台商應將研發的根留在台 灣,以維護本廠利益,並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應重視傳統工業、平衡發展,才不致造成傳 統工業出走、沒落而導致嚴重失業。 經濟部投資業務處林能中處長表示,在比較利益的考量下,為接近市場、原料、獲 得技術與低勞工成本,國內中小企業外移投資已為必然趨勢。在超過 1千億美元的對外投資中,大陸地區佔了1/4,但其中也以大陸的投資風險與 不確定性最大!其他地區的投資可透過部長會議或駐外單位 進行協商與溝通,唯獨兩岸關係獨特,只能透過民間團體、 工會與海基會進行協商,對大陸台商權益與人身安全的保護 有限。所以台商更要團結、要步步為營、守法自重。 戒急用忍、行穩致遠、立足台灣 陸委會傅棟成處長指出,政府「戒急用忍」的大陸政策其深層的涵義便是「行 穩、致遠」。因此台商到大陸投資,除了考量互補性之外, 政府的大陸政策、投資固定的經濟安全、政治與經濟考量也 很重要。希望台商能有「立足台灣、胸懷大陸、放眼天下」 的經營理念。傅處長更提出政府對大陸政策四個層面上的思 考: 1. 積極進取、行穩致遠 2. 根留台灣 3. 合理管理 4. 消極的限制、積極的保護 大陸台商 台商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障 海基會連正世副處長則提醒業界大陸台商負責人注意`9 4年即開始生效的大陸「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其中針對大陸台商在大陸滿 5年,若一年單次出境不超過30天,累次出境不超過90天,自第 6年起,大陸政府有權對台商的境外所得課徵稅款。值得業者 重視! 據大正律師事務所葉大慧律師表示,評估台商對大陸投資環境最不滿意的便是法政 環境。而投資風險也以法政風險最高,原因在於大陸對於法 律、企業規範、國際規範無法接軌,甚至觀念不夠!因此台 商在大陸最迫切的需求便是「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障」,這些則有賴民間團體和相關單 位與大陸協商,簽定保障協定。 巨大秉持根留台灣、守法經營 於1993年至大陸江蘇昆山設廠的巨大公司,產量逐年擴增,劉金標董事長更是長年 奔波遊走於兩岸,對於大陸開放改革前後的變化與大陸經營 的甘苦談更是感受良多。大陸開放改革後,這塊擁有12億人口的廣大新興市場,的確不 容忽視!而這幾年大陸在交通與建設上的快速發展也令人倍 感壓力。巨大在大陸昆山與浦東(巨鳳)皆有設廠投資,劉 董事長的經營原則講求合法申請投資設廠,堅持根留台灣的 理念,行銷策略以內、外銷並重,產品層別區分兩極化:高 檔在台灣生產,低檔移至大陸。劉董事長表示,所講根留台灣的「根」指的是財務、新 產品與技術的研發以及行銷策略。近年來大陸當地對手的競 爭力愈來愈強,而朝令夕改的法令更是讓台商頭疼不已。劉 董事長提出這幾年的經驗與心得與大家分享: 1. 人員素質:大陸當地的人力不穩定,流動性高、挖角頻繁,此外,技術與產品開發人 員的素質不夠,容易閉門造車,而資訊人才更是貧乏! 2. 治安:嚴格說起來,台灣的治安比上海昆山還差! 3. 稅法:大陸對外資企業作分類,由於巨大一直合法守法 經營,工廠皆評列為AA級,頗受禮遇,因此建議業者到大陸絕對要合法、守法經營,絕 不要鑽法律漏洞。 4. 政治:雖說「商人無祖國」,但兩岸曖昧不明的政治關係對於經貿交流多少會受影 響,然而生意人在商言商,因此不談主權,只求相安無事。 劉董事長建議政府能考慮兩岸直航,對於往返兩岸頻繁的台 商將是一大福音。 西進先鋒部隊-信隆 於1989年就已到大陸深圳設廠的業界先鋒-信隆公司,可謂十年有成!目前大陸 廠員工三千多人,當初會毅然決定到大陸設廠,是因為面臨 工人難請,外勞配額又不足,加上零配件自動化不易,造成 「欠貨比欠錢難過」的窘境,所以廖學金董事長便大膽西進。 廖董事長表示,非常慶幸信隆當初有到大陸設廠,大陸不但勞力充沛且生產成本低 廉,所以讓信隆的產量倍增以致擴展迅速,不再為趕不出貨 而傷神。信隆大陸廠的資本額與營業額大概為台灣本廠的5 倍!唯一遺憾的是信隆在台灣與大陸皆無法上市,對於想籌 措市場資金以求快速發展受限很大。 越南成為新的海外投資據點 雖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但大陸法令的善變加上兩岸關係劍拔弩張、台商權 益與安全勘虞,造成台商不得不紛紛尋求第三地的新投資市 場,而適宜的境外投資環境也成為眾所評估與關注的議題。 由於在大陸投資,法令、海關、稅務等種種問題,造成台商對未來投資缺乏信心,為求 轉移風險、建立跨國企業,敏翔萬榮魁董事長建議業者可到 越南或其他地區投資,並希望政府能提供相關的詳細資料與 評估供業者參考。目前呼聲較高的首推越南,而業界也有多 家廠商已前往當地實地考察、評估。因此會中產官界也針對 捨棄大陸另行至越南或其他地區進行投資設廠提出不同的觀 點與建言。 海外投資首重當地法令健全 海外投資所須考量的因素除了成本的評估外,當地的法令規定與當地政府對外商的 獎勵都值得考慮,國貿局徐組長表示,在轉移風險、降低成 本、提昇競爭力的評估下,到國外投資是相當正確的觀念, 但國外投資一定要注重投資國法律與制度的健全與否,否則 容易血本無歸。唯有當地法令健全,國內業者的研發成果才 能充分受到保護與保障。此外,政治穩定、行政效率佳、相關產業能提供配套也很重 要。 越南有地緣之便,政治安定、成本比大陸低、加上台灣與越南關係不錯,越南政府 對台商亦頗友善禮遇,的確值得評估考慮。而印尼土地成本 低廉,如果政治安定,勞工素質能有所提高,也會是個不錯 的據點。總之,政府在國外投資方面應扮演諮詢與協助的角 色,適時建立兩國間的部長級對話機制,才能保障台商在當 地的權益,有效地為台商出頭協商。而台商是否真有必要放 棄語言、文化相近,人口為台灣60倍,土地為台灣300倍且耕耘多年的廣大大陸市場, 相信精明的廠商會作最謹慎的評估與考量的! 以下綜合整理業者在座談會上提出的討論議題: ●龍億公司:本公司為變速器、飛輪製造廠,於1971年 成立至今已28年,為因應市場質、量上之需求,在台灣、深圳、天津各有設廠,台灣為 營業總部,並供應深圳廠料件,深圳廠為來料加工廠(料件由台灣供應),組裝後出 口、回銷、內銷,目前本公司回銷之成品在進口時所課收之 進口稅10%,可否修改為3%或取消,因大陸為保護及增加外銷,輕工部/國營單位於貨 物出口後,依產品之不同可退6%~17%稅,這些成品在台灣卻造成不須計算成本之競價, 對台商回銷後之成本影響甚大,所以能否請有關單位研議一保護之法。 ◆國貿局徐純芳組長:對此一情況並不很清楚,建議業者提 出正式提案,政府相關單位會再深入了解並盡力提供協助。 不過,降低關稅的程序一般須在政府無稅收的考量前提下, 由產業提出要求,藉以降低進口成本,提高業者的競爭力, 才會實施。 ●肯統公司:由於肯統主要從台灣進口零件到大陸組車,在 台營業額不高,因此每年在僧多粥少的台北自行車展總是爭 取不到足夠的攤位以展示成車而困擾不已,又不願因此到中 國自行車展參展而帶走大批客戶前去參觀,因此想請教是否 能針對大陸台商放寬攤位數申請限制。 ◆貿協:基本上業者可透過大陸公司提出報名,但一般貿協 在審核攤位數申請的標準主要以在台灣設有公司的廠商優先,再以公司 的營業額與參展歷史作為考量。目前由於展覽場嚴重不足的限 制,因此攤位分配只能以在台設有公司的廠商優先,用大陸公 司報名的可能比較吃虧。貿協目前已積極擴建覽館與南港二 館,未來相信一位難求的擁塞與窘境將會獲得全面改善。 ●騰輝公司: 1. 大陸對外資企業分為A、B、C、D四類,一年內違規兩次列為C類,且需繳交進口 櫃物料保證金,太過嚴苛! 2. 大陸消防法規規定:廠房內不得開設食堂與住宿,造成企業主管理上不便並增加成本之 負擔。 ●誌慶公司:對於企業分類,造成資金積壓,營運困難。 ◆葉大慧律師:大陸海關於`99年6月開始實施對外資企 業的分類管理辦法,以外資在企業經營管理上、報關情形與 遵守海關法規方面為評估標準,將外資分為A、B、C、D四類。以A級為最值得信賴 的優良外商,享有優惠與通融,一般A、B級皆為表現良好的外商,註冊2年以上,年 出口額達1千萬美元(機電類為500萬美元),無走私、拖欠關稅等不良記錄。 所以若一年內出現2次違規,逃稅金額介於5萬至50萬人民幣,拖欠關稅在100萬 人民幣以下,則會被規為C類。而一年內違規超過2次,有走私或逃稅50萬人民幣以 上之不法情事,或偽造、塗改進出口文件、欠關稅100萬人 民幣以上,則會被打入D類。據了解,目前具體的保證金成數尚未訂定,且視各地海 關而異。目前深圳地區尚未實施保證金規定。但若進口物料 為敏感商品,為鼓勵外商能直接由當地採購,即使是A類廠 商亦需繳交保證金。 大陸消防法規規定:在設有車間(工廠)、倉庫的建築物內不得設置集體員工宿 舍,以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因此只要不將員工宿舍與工廠設 在同一棟樓即可。但若已設在同一棟,只要符合消防安全法 規定,並通過安檢,基本上應可繼續使用。 ◆國貿局:大陸台商應合法、守法經營,並積極爭取成為A 類廠商,才能享有優惠。關於保證金的規定,台商協會應與 當地外商團結合作向當地有關單位反應,希望能以多種形式 繳交保證金甚至以信用擔保的方式以免除現金保證金,而不 致造成資金積壓的問題。 此外,卜威公司鄭惠明董事長建議有關單位能適時提供自行車業廠商必要之協助以 對抗任何可能的反傾銷控訴。而愛爾蘭商速聯亦提出仿冒問 題嚴重的困擾請教在場律師。方鵬公司則反映在大陸經營所 面臨的兩大障礙: 1. 人才問題:專業人員的素質及人數不足。 2. 當地政府機關對外商,甚至台商照顧不周,如:土地取得成本很高。 善用「陸委會台商窗口」 有鑑於赴大陸投資之台商大部分為中小企業,其求生存發展的動機值得體諒,惟考 慮現階段大陸政經環境尚未穩定,其相關經貿制度規章亦不 夠健全,且雙方尚難經由協商來保障台商在大陸投資的權益,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認為 政府有必要建立制度化的機制,一方面加強提供本地企業及大陸台商更充分的兩岸及大 陸經貿有關資訊及諮詢服務,以利其深入了解大陸投資環境 及有關政策並掌握情況,減少可能發生的投資風險。另一方 面政府應強化與大陸地區台商的聯繫溝通,協助其解決問題,以保障台商赴大陸投資應 有的權益,並維繫大陸台商對政府的向心力。 基於以上考慮,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特別於1996年四月二十四日成立「陸委會台商
窗口」,藉以結合政府及民間的資源,加強對台商的輔導、
聯繫、服務及有關宣導工作。業者可多加利用,使此窗口發
揮最大的功能,並讓大陸台商在經營上更安穩順遂、更鴻圖
大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