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編輯部 為進一步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以下簡稱涉外企業)所得稅徵管,打擊偷稅,遏制避稅,堵塞稅收 漏洞,確保2002年度涉外企業所得稅收入任務的完成,總局要求各地2002年下半年 採取以下措施: 一、全面清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各地應對涉外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情況 一次全面清理,凡不具備享受優惠條件的涉外企業,除應及時取消其稅收優惠待遇 外,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處理。一是對於享受稅 收優惠已到期的涉外企業,要及時按規定徵稅;二是對生產性的外商投資企業經營 期不足10年的,其註銷時要及時補徵已減免的稅款;三是對因外商撤資而不符合外 商投資企業資格的,應立即取消其稅收優惠,並追補應徵稅款;四是對外商已投入 的資本金未達到企業投資各方已到位資本金25%的外商投資企業,應清查是否有超 越有關稅務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待遇的情況。 二、嚴格執行各項稅收政策:對於涉外企業申請的減免稅和再投資退稅、國產 設備抵免、財產報損、加速折舊、提取壞帳準備金等直接涉及應納稅所得額減少的 事項,各地必須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執行,並對審批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於不 按規定及超越權限的審批行為,造成稅款流失或遞延的,要依法追繳應納稅款並追 究責任。 三、嚴格清理欠稅,堵塞漏徵漏管:一要加大稅務檢查力度,打擊偷稅,遏制 避稅;二要全面清理欠稅,堅決杜絕新欠,力爭結清陳欠,千方百計把欠稅清繳入庫; 三要全面清查漏徵漏管戶,通過與外經貿、工商等部門的工作配合,摸清涉外企業稅 務登記戶數,查處漏徵漏管戶,並追補應納稅款。 四、加大對預提所得稅的檢查力度:預提所得稅稅源分散並且管理難度較大, 但是體現國家的主權和經濟利益,各地要結合開具完稅證明的情況,對預提所得稅 管理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採取有效措施強化預提所得稅的管理。 五、加強收入分析,強化稅源監控:目前有些地區對於涉外企業所得稅收入分 析重視不夠,情況不明、各項經濟指標不能量化的現象較為普遍,並且分析的材料 既不客觀又無具體數據,不利於準確、及時掌握稅源變化情況。因此,各地要加強 對涉外企業所得稅收入的科學分析和預測工作,加強對重點稅源戶的管理。對於涉 外企業中的納稅大戶,要繼續按照總局規定納入重點稅源戶管理,並建立納稅大戶 檔案,實施動態監控。對於涉外企業所得稅,除按要求進行季度分析外,如發現月 度收入出現異常,尤其是重點稅源戶生產經營和納稅情況出現異常,也要及時分析 原因,並將分析材料於每月10日前報送總局(國際稅務司)。 |